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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依據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該委員會應至少由二位獨立董事組成。目前,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分別為:獨立董事趙晚載先生(召集人)、獨立董事龔汝沁女士及獨立董事黃逸錫先生。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薪酬委員會依其組織章程規定,薪酬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兩次常會,有權聘請獨立顧問協助其評估執行長或經理人之薪酬,薪酬委員會應至少每年召開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111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開會議議案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成員意見處理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議案內容及決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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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七次111年03月08日 |
議案: |
委員意見: 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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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八次111年05月06日 |
議案: |
委員意見: 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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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九次111年08月05日 |
議案: |
委員意見: 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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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十次111年12月30日 |
議案: |
委員意見: 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本公司111年時任薪酬委員分別為:獨立董事周志誠先生(召集人)、獨立董事陳建利先生及獨立董事黃逸錫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