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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擎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審計委員會由四位擁有公司經營經驗或學術經驗的獨立董事所組成,分別為:獨立董事龔汝沁女士(召集人)、獨立董事黃逸錫先生、獨立董事段景文先生及獨立董事趙晚載先生。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 財務報表;
• 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
• 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
• 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
• 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現金投資情形;
• 法規遵循;
• 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衝突;
• 申訴報告;
• 防止舞弊計劃及舞弊調查報告;
• 企業資訊安全;
• 企業風險管理;
• 簽證會計師資歷、獨立性及績效評量;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審計委員會職責履行情形;及
•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等。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此外,審計委員會每年並自我評估其績效及討論未來需特別關注的議題。
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計師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審計委員會也有權聘請及監督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協助審計委員會執行職務。

本公司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開會日期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計委員
會意見之 處理

第一屆第十一次
111/03/08

1.通過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通過本公司一一○年營業報告書案。

3.通過本公司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4.通過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5.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6.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7.通過取消對子公司CoAsia Korea Co., Ltd資金貸與額度美金三百萬元案。

8.通過對子公司CoAsia Korea Co., Ltd資金貸與案。

9.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第一屆第十二次
111/05/12

1.通過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簽證本公司財務報告會計師案。

2.通過本公司一一一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3.為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銀行融資背書保證案。

4.通過為子公司CoAsia Electronics Corp. (Singapore) Pte. Ltd.下修銀行融資背書保證案。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第一屆第十三次
111/08/05

1.通過本公司一一一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通過新增集團公司間資金貸與額度案。

3.為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融資背書保證延展案。

4.通過為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CoAsia Electronics Corp. (Singapore) Pte. Ltd.共同向新加坡商大華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融資背書保證延展案。

5.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擎亞電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對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案。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第一屆第十四次
111/11/08

1.通過本公司一一一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通過為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融資背書保證延展案。

3.通過為子公司CoAsia Electronics Corp. (Singapore) Pte. Ltd.銀行融資背書保證延展案。

4.本公司之子公司擎亞電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對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轉列資金貸與案。

1.~3.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4.不予通過

1.~3.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4.擎亞HK於111/11/09償還給擎亞SG

第一屆第十五次
111/12/30

1.通過本公司112年度稽核計畫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案。
4.通過增訂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5.通過修訂本公司「內線交易防制辦法」。
6.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核決權限表」案。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第一屆第十六次
112/02/16

1.通過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通過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案。

3.通過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4.通過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案。

5.通過擬制定本公司本年度(民國112年度)預先核准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事務所關係企業向本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非認證服務(Non-Assurance Services)政策案。

6.通過對子公司CoAsia Korea Co., Ltd資金貸與延展案

7.通過調整對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CoAsia Electronics Corp. (Singapore) Pte. Ltd.共同向新加坡商大華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案。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第一屆第十七次
112/03/30

1.通過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2.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第一屆第十八次
112/05/04

1.通過本公司民國112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通過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核決權限表」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內線交易防制辦法」案。

8.通過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擬取消對集團公司資金貸與案。

9.通過本公司之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對擎亞半導體有限公司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案。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本公司111年時任審計委員分別為:獨立董事陳建利先生(召集人)、獨立董事周志誠先生及獨立董事黃逸錫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