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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擎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審計委員會由四位擁有公司經營經驗或學術經驗的獨立董事所組成,分別為:獨立董事龔汝沁女士(召集人)、獨立董事王清松先生、獨立董事黃逸錫先生及獨立董事趙晚載先生。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 財務報表;
• 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
• 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
• 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
• 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現金投資情形;
• 法規遵循;
• 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衝突;
• 申訴報告;
• 防止舞弊計劃及舞弊調查報告;
• 企業資訊安全;
• 企業風險管理;
• 簽證會計師資歷、獨立性及績效評量;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審計委員會職責履行情形;及
•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等。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此外,審計委員會每年並自我評估其績效及討論未來需特別關注的議題。
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計師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審計委員會也有權聘請及監督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協助審計委員會執行職務。
本公司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開會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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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第十六次 |
1.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案。 3.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4.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案。 5.擬制定本公司本年度(民國112年度)預先核准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事務所關係企業向本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非認證服務(Non-Assurance Services)政策案。 6.對子公司CoAsia Korea Co., Ltd資金貸與延展案 7.調整對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CoAsia Electronics Corp. (Singapore) Pte. Ltd.共同向新加坡商大華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案。 |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
第一屆第十七次 |
1.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
第一屆第十八次 |
1.本公司民國112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核決權限表」案。 3.修訂本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7.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8.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擬取消對集團公司資金貸與案。 9.本公司之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對擎亞半導體有限公司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案。 |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
第二屆第一次 |
1.提請審計委員會選舉本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2.任命本公司高階經理人人事案。 3.本公司民國112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4.為子公司CoAsia Electronics Corp. (Singapore) Pte. Ltd.向第一商業銀行申請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金額美金參仟萬元案。 5.為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向板信商業銀行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金額美金參佰萬元延展案。 6.為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向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金額美金參佰萬元延展案。 7.新增集團公司間資金貸與額度案。 8.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對擎亞半導體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超限說明及訂定改善計畫案。 |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
第二屆第二次 |
1.本公司民國112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核決權限表」案。 3.為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彰化商業銀行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金額新臺幣二億元延展案。 |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
第二屆第三次 |
1.本公司113年度稽核計劃案。 2.本公司113年度營運計劃案及財務預算案。 3.本公司113年度預先核准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事務所關係企業向本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非認證服務(Non-Assurance Services)政策。 4.轉投資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延展案。 5.轉投資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暨CoAsia Electronics Corp. (Singapore) Pte. Ltd.共同向新加坡商大華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延展案。 6.轉投資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香港分行申請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延展案及出具Letter of Support。 7.子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8.子公司Coasia Electronics(US) Corp.辦理現金增資案。 |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
第二屆第四次 |
1.本公司民國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案案。 2.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案。 3.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更換本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案。 4.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5.民國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轉投資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向華南商業銀行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延展案。 7.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 8.修訂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
第二屆第五次 |
1.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盈虧撥補案。 2.訂定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作業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
第二屆第六次 |
1.本公司民國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3.對子公司CoAsia Electronics Corp. (Singapore) Pte. Ltd.向第一商業銀行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延展案案。 4.對子公司CoAsia Electronics (US) Corp.資金貸與金額美金一百萬元案。 |
審計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
同意審計委員會決議 |